—-節儉過度為吝嗇,施捨不當是浪費—-
台灣人常說:「不是九,就是十一。」意思是:一個人做任何事情,最忌諱「過猶不及」,不能恰到好處。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,多多少少都會遇到這種經驗,尤其是面對「節儉」與「施捨」這兩種不同性質的德目時,表現得更為明顯。
有人認為:節儉能累積財富,是一項美德;有人卻認為:施比受更有福,助人為快樂之本。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很難有一個統一的評斷標準。然而,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:過度的節儉,等於吝嗇:不當的施捨,就是浪費。唯有持之以中,生活力求節儉,又樂善好施,才是得宜的人生態度。
古代有一則禪宗的故事,最能反映這番道理:
默仙住在一座寺院,有位信徒遠來向他訴苦,說他妻子過分節儉,簡直吝嗇到一毛不拔。於是默仙便找了一天,去拜訪信徒的妻子,當著她的面握起一個拳頭。
「你是什麼意思?」她驚恐地問。
「假如我的手永遠握的這麼緊,妳說它正常嗎?」
「不,是畸形的。」她回答。
「只要妳多多體會這其中的含義,」默仙哈哈大笑。「妳就是一位賢妻良母了!」
由此可見,任何人的手或手指永遠緊握或是永遠伸張,都是畸形的。同理可推:一個人過度的節儉或是不當的施捨,也是不正常的現象。那麼,如何才是持平之道呢?
我們認為:當一個人的生活條件幾乎不能維持生活所需時,就要學習節儉,一分一毫計畫著應用,以平平安安地度日;而當一個人的生活條件不虞匱乏時,就應該將盈餘施捨出來,多做善舉,幫助苦難的人,使他們因我們而得福,也使我們自己因施捨而積德。 一旦我們有了這樣的認識,就不再為何時該節儉、何時該施捨而困擾了。同時,大家若能善用這個道理,不但個人能因「節儉」而善生活,也能因「施捨」而造福大眾,豈不是兩全其美嗎?願共勉之!